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今年5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依据监督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通过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面了解我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推两大产业做大做强,为实现“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
二、组织实施
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副主任刘平、郑声宝牵头,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机关重点产业服务组和财经委承办具体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各地对锂电锂电新能源、中医药两大产业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包括各级政府、园区及有关部门对两大产业的引导和扶持情况;
2、两大产业发展现状,包括规模、市场、资源、产业招商与产业链条的培育、人才技术与科技研发、骨干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情况;
3、做大做强两大产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4、关于两大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议。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
1、制定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印发。
2、组成调研组,做好调研的前期工作,向有关单位下发调研通知。
3、市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年来我市锂电新能源产业、中医药产业发展状况进行梳理和总结,着手起草工作报告及有关汇报材料。
(二)调研阶段(4月至5月)
1、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
2、赴宜春经开区及部分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政府、园区及企业的意见建议。
3、市工信委、调研组分别完成专项工作报告和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报告阶段(5月)
1、调研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开展调研情况,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书面调研报告。
2、市工信委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10日前,正式提交报告。
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意见转办和督办阶段(5月至7月)
1、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7日内,市人大财经委归纳整理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处理。
2、市人大财经委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整改。
3、市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交送市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
2、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摸实情,求实效。
3、人大机关重点产业服务组、财经委与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之间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搞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