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做好秀美乡村专题视察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监督法及江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全市秀美乡村建设推进情况,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振兴乡村经济,传承优秀乡土文化,努力实现秀美乡村宜居宜业。
二、组织实施
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承办具体工作。
三、重点内容
1、秀美示范“六统四联创”情况;
2、基础设施和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3、管护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
4、培育特色产业、农产品品牌及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情况,培训新型农民和农民增收情况;
5、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
1、制定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印发。
2、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视察的前期准备工作。
3、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起草工作汇报材料。
(二)视察阶段(6月)
1、实地察看。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赴3—4个县(市、区)开展视察。
2、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乡(镇)、村(组)干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三)听取和审议报告阶段(7月下旬)
1、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根据调研、视察情况及常委会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2、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视察报告。
(四)审议意见转办阶段(7月下旬—11月下旬)
1、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整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经审核后,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2、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加强与市政府办、市新村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
2、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坚持实事求是,轻车从简,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3、加强工作配合。要主动加强与市新村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