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1年12月2日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林良友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执行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加强支出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切实加强债券转贷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