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主要职权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四)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五)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九)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101人,其中在职人员 6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8 人;年末其他人员 3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2348.1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40.37 万元,较2019年减少208.59 万元,下降 46.46%;本年收入合计 2107.81 万元,较2019年增加47.21 万元,增长 2.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人员工资标准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088.81 万元,占 99.1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19万元,占 0.9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2348.1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285.77万元,较2019年增加79.40万元,增长3.60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年末结转和结余 62.41 万元,较2019年减少 240.79万元,下降79.42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当年支出还未报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475.93 万元,占64.57 %;项目支出 809.84 万元,占 35.43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24.87万元,决算数为228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5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0.39万元,决算数为197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4%。主要原因:增人增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31万元,决算数为25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5%。主要原因:增人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7万元,决算数为5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75.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929.66 万元,较2019年增加51.81万元,增长5.90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35.81万元,较2019年减少103.40万元,下降30.4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47.76 万元,较2019年增加 179.09万元,增长260.80 %,主要原因是:增抚恤金、奖金。
(四)资本性支出 62.71 万元,较2019年增加62.71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固定资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2.5 万元,决算数为18.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3.3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8.30 万元,下降49.8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5.10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万元,决算数为 18.42 万元,完成预算的43.3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19 万元,下降14.76 %,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0 批,累计接待1417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各省市县人大系统来客及招商引资客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98.5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 万元,降低12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3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人代会会议经费(两会)”、“人大立法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专工委专项支出经费”等1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信息编制细化清晰,严格执行相关项目支出标准,无重复申报或虚报项目内容。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严把预算执行关,坚持按月通报经费收支情况、内控监督有力,督促指导预算开支合理。依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查各项经费开支,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从评价结果来看,我部门有力的执行了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推动法治宜春建设全面落实,推动代表参政履职积极作为,推动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等方面成果显著。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78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进一步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开展核查、抽查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整体绩效评价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各专工委专项及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各专工委专项及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各专工委专项及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通过自评,达到预算绩效预期效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三是把勤俭节约贯穿经费全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制定计划的前瞻性有待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量化还不够。二是创新思维还与发达省份单位存在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拓展思路,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继续做好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三是扩大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专门委员会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人大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目前已设立内司委、财经委、法工委、农工委、教科文卫工委、选任联工委、外桥民宗工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工委共九个专门委员会。
(二)项目绩效目标。各专工委针对专业情况,在6月份之前要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12月份完成1篇调研报告。特别是对代表提出反映关于民生实事的建议和意见进行针对性的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的建议和意见。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从实际出发高质量的完成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对9个专工委项目经费的评价,主要是对项目的运行情况、预算安排与产、效益的匹配情况以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和标准。依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按照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组织绩效人员查阅资料、公众效益、综合评价的方式。重点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为72万元,9个专工委,每个专门委员会经费为8万元。通过组织绩效人员查阅资料、对专工委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经费实施动态监控,汇总分析,提出加强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一是项目立项:主要是对项目立项的规范性、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评价感到该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完成日常目标,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二是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进行评价,对资金使用符合是否符合要求,节约成本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通过评价感到各专工委在资金使用上把关严格,节约率达到1%以上;三是资金使用:主要是对资金落实率、到位率、及时率和使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评价感到资金的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二)项目过程。
主要对项目在管理制定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看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完整,效果是否良好,是否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监控措施是否有效,经费使用,有无超范围、超标准;通过查看和评价,感到该目经费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开支,制定了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成立了内部财务监控小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开支符合要求。
(三)项目产出。
主要对调研报告选项正确性、意见建议的准确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建议的采纳率、成本节约率进行评价。对是否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执行,是否完成视察调研等报告。调研报告选项符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采纳率进行查看和评价。总的感到2020年市人大9个专委会按照常委会年初计划安排,通过视察、调研等活动,共上报各类调研、视察等报告18余篇,意见和建议150条;预算8万元,实际开支8万元,成本节约率为2%,符合要求规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建议
2020年各专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反央社情民意;组织各种活动,积极为代表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监督政府积极解决民生实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报告质量还不够高,所反映的问题和所提的建议还不够深入。通过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一致认为专委会专项项目是人大履行职能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项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十二)人大立法: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