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大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大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职权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四)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五)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九)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本部门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10人;实有人员95人,其中在职人员57人(包括行政在职人员5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员7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38人,学生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大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宜春市人大收入预算总额为192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8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长23.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宜春市人大支出预算总额为1924.8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04.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94%,较上年增长48.0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8.81万元,较上年增长56.74%、商品和服务支出242.89万元,较上年下降4.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39万元,较上年增长1199.52%;项目支出520.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06%,较上年下降14.2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55.80万元,资本性支出64.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0.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70%,较上年增长2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38%,较上年增长50.93%;住房保障支出56.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较上年增长2.4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78.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05%,较上年增长56.74%;商品和服务支出698.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29%,较上年下降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8%,较上年增长1199.52%;资本性支出64.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8%,较上年下降50.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24.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长23.76%。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30.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70%,较上年增长2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8.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38%,较上年增长50.9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2%,较上年增长2.4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2020年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总额242.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55万元,下降4.16 %。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8.29万元,较上年下降5.04%;办公用房水电费7.06万元,较上年下降4.98%;邮电费9.74万元,较上年下降5.16%;差旅费29.12万元,较上年下降5.08%;会议费4.82万元,较上年下降4.93%;劳务费0.06,与上年持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39万元,较上年下降4.88%;日常维修费1.90万元,较上年下降5.47%;培训费1.23万元,较上年下降5.38%;公务接待费6.72万元,较上年下降5.08%;福利费6.44万元,较上年下降5.15%;工会经费2.86万元,较上年下降4.9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总额64.9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9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520.78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520.78 万元。
(九)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项目说明
1、项目概述。市人大常委会是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草案及其说明;听取各项工作报告和其他议案的说明;通过地方性法规草案或修正案、人事任免案以及关于工作报告和其他议案的决议、决定等。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3、实施主体:市人大常委会。
4、实施方案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办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管理自评并制定了自评方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使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组建了以秘书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和行政科的全体成员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评的组织管理和自查工作。二是明确了自评的重点。主要是看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准确;项目的概况、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实施的计划,阶段的划分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的总目标和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三是对自评提出了要求。要把这次预算绩效自评当做一次查找短板不足,提高预算绩效使用率的一次实际检验,认认真真查找不足,要把不足找准找实,财务部门要认真研究,补齐短板,提高预算绩效使用效益。
5、实施周期。实施时间为一年。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6、年度预算。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为40万元,其主要用于召开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代表和列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列席公民的食宿,会议所用的资料复印和会务保障,所有经费预算全部纳入绩效评价管理。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投入指标:主要是对常委会会议的立项和资金的到位进行分析,常委会会议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要求,常委会会议申报立项规范,资金到位率、使用率100%。
效果指标:对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或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达到优秀,代表满意度100%。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宜春市人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暂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42.50万元,比上年减1.50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大2020年部门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人大)_2020-06-16.xls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人大事务):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人大事务-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会议支出
4、人大事务-人大立法: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5、人大事务-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人大事务-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7.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9.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