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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9-05-06 15:38:35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职权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三)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四)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五)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九)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1个。本部编制人5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93人,其中在职人员 59人(包括行政在职人员5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34人,学生人员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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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市人大收入预算总额为155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下降4.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市人大支出预算总额为1555.2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8.0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96%,较上年下降17.9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8.30万元,较上年下降17.24%、日常公用支出253.44万元,较上年下降9.4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4万元,较上年减少85.28%;项目支出607.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04%,较上年增长25.92%,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32%,较上年下降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15%,较上年下降10.68%;住房保障支出54.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3%,较上年增长0.0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8.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26%,较上年增长17.24%;商品和服务支出729.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91%,较上年下降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1%较上年下降85.28%;资本性支出1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42%,较上年增长445.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宜春市人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5.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下降4.99%。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42.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32%,较上年下降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7.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15%,较上年下降10.6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3%,较上年增长0.0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2019年未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53.4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66%。包括办公及印刷费8.73万元,较上年下降1.69%;办公用房水电费7.43万元,较上年下降1.72%;邮电费10.27万元,较上年下降1.63%;差旅费30.68万元,较上年下降1.67%;会议费5.07万元,较上年下降1.74%;劳务费0.06万元,与上年持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41万元,较上年下降2.38%;日常维修费2.01万元,较上年下降1.47%;培训费1.30万元,较上年下降1.51%;公务接待费7.08万元,较上年下降1.67%;在职人员车改补贴58.30万元,福利费6.79万元,较上年下降1.59%;工会经费3.01万元,较上年下降1.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3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国有资产总计127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2万元,固定资产871.46万元。

几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审批手续,严把预算执行关,严控经费支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总体而言,国有资产管理比较规范,财务支出合理合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良好。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列入本单位预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有人代会会议费133万,人大代表活动费88.2万及人大立法经费100万专项3个。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项目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完整、可操作的绩效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将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3个专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宜春市人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暂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4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人大事务):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人大事务-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会议支出

4、人大事务-人大立法: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5、人大事务-人大监督: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人大事务-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7.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9.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19-05-05.xls

 
主办单位:宜春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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