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第6号
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计划执行总体较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上半年计划报告表示肯定。但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大项目好项目少,项目落地难,发展后劲不足,传统产业转型难,缺乏自主的优秀品牌,科研创新少;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支撑力不足,中心城区经济实力弱、辐射力不强等。为此,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1、狠抓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为主抓手,通过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加大招大引强力度,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举,力争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重点抓好项目的落地和投产;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做好重大项目挖掘、包装、储备工作,积极为我市项目争取国家立项。 2、大力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贯彻新理念、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 3、深入贯彻降成本优环境举措。积极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培育壮大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4、切实做大做强宜春中心城区。加强规划引领,尽快制定做大宜春中心城区、做强市本级的实施意见。坚持品位高、功能全、环境美、交通便、服务优高规格建设,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力。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管理机制,激发市区发展活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请及时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9月底前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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