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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宜春市 2008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 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6-19 15:19:00 点击人次:查看

 
(2009年2月7日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宜春市2009年市级总预算草案》、《关于宜春市2008 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宜春市民政局等30个部门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说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综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8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数:财政总收入64.9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6.5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117%。全市财政支出104.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2%。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财政支出61.1亿元,完成汇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112.7%。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级预算(不包括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下同)执行数:财政总收入4.22亿元,完成预算102.8 %,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90亿元,完成预算96.1%,比上年增长8%。市级财政支出9.28亿元,剔除上级追加专款、上年结转支出等,地方财政支出5.95亿元,完成预算100%。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同比增长45.9%、17.2%和27.2%,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5.4%的增幅,符合法定要求。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8年,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克难奋进,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跃上60亿元新台阶,2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亿元,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支农、教育、科技和民生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财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压力大,财政收入规模尤其是市本级财政总量还较小;大企业、大项目还不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还不够明显;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9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7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9.33亿元,均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增长7.8%。上述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收入等,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等,2009年市级总预算安排财力65.0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5.0亿元,其中:预备费680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财政总收入安排4.5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1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上述地方财政收入加中央、省对市级的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收入等,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市级预算可安排资金为6.6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6.64亿元,其中:预备费51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支农、教育、科技三项支出分别比上年预算增长18.9%、19.1%、16.1%,均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8%的增幅,符合法定要求。
今年,市人民政府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草案30个。为做好对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按照会议安排,财经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重点审查,从审查情况看,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规范,依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和客观实际,总体上是可行的(具体审查意见附后)。
按照法律规定,市人民政府将宜春经济开发区和宜阳新区本级2009年预算草案提交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和影响因素,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突出重点,高度关注民生,收支总体平衡,符合我市实际,预算报告提出的保证预算任务完成的措施是积极可行的。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政府所提交的《关于宜春市2008 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大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带动效益。努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渠道,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高度关注民生。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的理念,推进节约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实施好民生工程,使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继续加大对支农、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三)坚持科学理财,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偷、漏、骗税等违法行为,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预算内外财力。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预算编制,增强项目预算安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在不断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
(四)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深入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及原因。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把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把偿债措施落到实处,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附件: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宜春市民政局 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查的报告(草案)
 
 
 


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宜春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
重点审查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向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市民政局等30个市直部门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本次会议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
为做好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重点审查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领导组成的初审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月8日-9日,领导小组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09年1月20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审意见。
本次大会期间,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及各代表团推荐的市人大代表共18人组成了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查专题审查组,负责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重点审查工作。2月6日,召开专题审查组会议,对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收入预算总额891.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13.35万元,预算外收入和事业收入577.9万元。支出预算总额891.25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380.2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247.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13.54万元;直接成本支出97.4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社会保障与就业875.03万元,医疗卫生8.92万元,其他支出7.3万元。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提交本次会议审查的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认真贯彻了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部署,体现了重视民生、建设和谐平安宜春的要求,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既保障了刚性支出的需要,又安排了民政事业发展必需的支出。预算编制规范,安排合理,市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经费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符合预算法及部门预算编制的规定,部门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二、对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提出的主要意见及预算草案的调整情况
在审核和审查过程中,代表们在充分肯定市民政局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其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一些需要调整和完善的地方。如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项目支出资金安排重点应向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方面倾斜。对此,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非常重视,及时对预算草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按照厉行节约,关注民生的指导思想,在维持项目支出48万元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局本级项目支出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地名工作服务工作经费由2万元压缩到1万元、社团工作经费由2万元压缩到1万元,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由2万元增加到3万元、农村低保工作经费由2万元增加到3万元。
三、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从审核和初审的情况看,市民政局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较为详细、规范,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预算编制时间较紧,项目支出的安排重点还不够突出等。建议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应适当提前。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充分考虑预算的可执行性,避免随意性。项目支出的安排要向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倾斜。
(二)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大力改善民生。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努力增加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市民政局要继续解放思想、克难奋进,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为我市的民政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增强预算的刚性。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有利于增强各预算编制单位依法理财意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建议市民政局要以此次审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制观念,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适时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报告2009年上半年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搞好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考评,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切实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加强对项目支出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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