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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6-19 15:18:00 点击人次:查看
 
(2009年2月8日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宁所作的《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工作,科学部署了2009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宜春赶超发展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宜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依法履职,着力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全面开创和谐小康宜春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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