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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6-19 15:13:00 点击人次:查看
 
——2009年2月7日在宜春市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蔡文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市中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省高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宜春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奥运安保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突出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呈现出稳步发展的好势头。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积极发挥保障作用
一年来,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829件,同比增加16.08%,办结2375件,结案率为83.95%;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653件,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办结13458件。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分子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缓解社会冲突,防止社会对立,维护社会稳定突出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省法院指定管辖的樊华、敖国辉等32名被告特大涉黑团伙犯罪,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依法加强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市中院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审判和执行力度,依法对诈骗宜春学院巨额财产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并通过追缴挽回损失1650万元。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62件,审结212件。
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及时化解矛盾,保护合法权益。共受理民事纠纷案件389件,审结300件。市中院法官三赴浙江宁波,成功调解了鼓楼开发公司与加贝公司、洪客隆公司的连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顺利促成了洪客隆落户宜春中心城区。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服务职能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环境。全年受理商事案件548件,审结401件,诉讼标的15057万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制止不正当竞争及非法侵权行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年受理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件,诉讼标的114.85万元。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中引入协调机制,找准司法权、行政权、公民权的平衡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平衡各种利益冲突,稳妥处理社会矛盾。受理行政诉讼一、二审案件35件,审结23件。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法律权威。通过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方式,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努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的工作领导机制,重点清理六类执行案件。进一步增强执行能力,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积极争取支持,设立执行救助基金,解决群众急难困苦。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81件,执结164件,执结标的3230万元。指定交叉执行案件64件,督办案件76件。
依法加强监督和指导,大力支持基层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在支持和尊重基层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不断增强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487件,民商事案件10558件,行政案件96件,申诉复查案件13件,再审案件33件,执结执行案件5499件,执行标的金额2.1亿元。
二、积极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市中院不断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主动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落实便民举措。健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涉重要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切实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提高司法效率。建立速裁速调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强诉讼调解,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实施司法救助,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市中院全年共缓减免收诉讼费135.51万元,尤其对涉三九宜工生化股份公司系列民商事案件的全部诉讼费予以缓交,支持企业优化重组。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法官调解能力,创新调解方式,完善调解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08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含撤诉)率达61.67%,高出全省平均数6.33个百分点。同时,执行案件和解率和行政案件协调率同比均有大幅度提升。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市中院始终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将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融入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共促宜春赶超式发展。认真研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法院如何作为的问题,相继出台了支持服务市经济开发区的8条具体措施、严格执行优化宜春经济开发区外部环境“六个严禁”的29条实施意见以及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助力宜春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并由院领导亲自带队完成了涉及中心城“三大战役”的重点课题调研。积极组织法官进入工业园区,先后召开了“司法对招商引资环境影响”专题座谈会、“法律服务进园区”咨询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宜春电视台开设“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专栏,为企业发展做好司法服务。“5.12”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全市法院干警心系灾区人民,慷慨解囊,共捐款56万多元。
三、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08年是“奥运年”,市中院突出奥运安全保卫这一重点,从细节入手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稳定。按照市委提出的“不给奥运添乱,不给省委省政府抹黑,不给宜春人民丢脸”的要求,市中院以最硬的措施、最高的规格、最实的作风、最大的力度开展奥运安保工作。制订安保应急方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实行院领导带班、干警全日值班接访以及每日零报告等制度,做到了信息通畅、反应及时、安排周密、未雨绸缪。同时增强法院干警奥运安全意识,更加注重在审理和执行工作中的方式方法,杜绝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矛盾激化的事件发生。
重点抓好涉诉信访。针对法院涉诉上访数量多,可能对社会稳定危害大的情况,市中院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包案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督查制度,深入开展重信重访治理工作和“院长大接访”活动,积极做好“两会”和奥运等敏感时期非正常上访劝访活动。市中院审委会还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对涉诉重信重访案件进行逐一会诊,提出处理方案。开展了四次矛盾纠纷排查和涉诉上访老户“攻坚战”和“百名法官下访”活动,取得了息诉罢访和有效稳控的实效。市中院共接待来访326人次,处理来信218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奥运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市中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及时召开了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明确了法院队伍建设的政治方向,树立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把“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同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优质服务年”活动,强化理论学习,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机关效能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了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评体系、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机关绩效考核体系等一系列法院内部管理制度,研究拟定了《宜春法院五年规划》以及队伍建设等四个子规划,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法院管理体系。
加强法官素质建设。组织全市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50余人(次);招录法学硕士研究生2名、遴选优秀基层法官3名充实到市中院工作;重视法官学历教育,市中院又有3人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全市法院共有40人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其中市中院4人,通过率达到80%。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评选、刑事审判实庭考评、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庭审速录比赛,通过岗位练兵,提高法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了法官论坛、知识竞赛、庭审观摩等各种文化活动,组织了全市法院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评比展览,展出各类作品188件,展示了宜春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发挥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的传统优势,在全国第20届法院学术研讨会上,宜春法院论文摘得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2个,名列全省之首。
强化法官廉政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意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克服和纠正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的不良习气。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杜绝了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物质保障能力
 “两庭”建设稳步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共有7个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进行新建、改建,已有1个竣工使用,2个已封顶、4个在建或报建中。全市9个列入当年计划建设项目的法庭,2个已开工建设,7个正进行招投标。按照人民法庭“六化”的要求,开展了法庭达标活动,法庭设置更合理、更规范,均按要求配齐了“三审一书”,司法服务功能更加全面。法庭贴近基层,服务“三农”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万载法院株潭法庭还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
法院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全市法院已实现局域网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流程管理;市中院与省高院二级专网开通了数据传递和视频会议应用,大大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办公的效率。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先后就队伍建设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向市委进行了汇报。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报告、专项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建议等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去年市中院就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项报告;并配合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处理人大督办案件47件、转办信访件11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参与案件讨论4次,并对庭审作风进行了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2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多项工作在各项评比中获得先进,共有6个集体、12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35个集体、56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其中市中院连续第二次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局首次荣获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两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少数法官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司法能力还不强够高,工作作风还不够实;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仍存在问题,没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涉诉信访案件仍高位运行,加重了法院工作压力;经济保障水平和物质装备条件,与审判工作需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争取各方重视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我国经济迎接危机挑战、克服困难风险,宜春经济实现化挑战为机遇、变危机为生机的关键一年,更是宜春法院勇担责任、奋发有为、全力迎接世纪大考的拼搏之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扣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紧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紧扣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而更好地服务宜春赶超式发展,更好地实现宜春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为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做到“七个坚持,七个加强”。
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努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坚持服务大局,加强司法服务的自觉性。紧紧围绕宜春“一主攻、五突破、三确保”的工作重点,及时把握和调整司法服务重心。充分运用审判手段,努力为宜春营造更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更加宽松的服务业发展环境和更加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农业、农民方面的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司法建议和法律咨询,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园区,帮助破解法律难题。
三是要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加强审判执行职能。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高度重视民生司法,妥善审理各种涉及民生的案件。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既要解好当事人的“法结”,也要解好群众的“心结”。认真审理好民商事纠纷案件,着力化解严峻的经济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宜春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环境。全力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攻坚战,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
四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加强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就地审理、巡回审判、简易纠纷速裁等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诉讼制度,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接受得了的司法方式,实现其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对困难群众实施减、缓、免诉讼费,让有理没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诉求表达和解决渠道。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制和院长接访制,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积极清理信访难案。
五是要坚持从严治警,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重点对机关思想作风、庭审作风、纪律作风和提高办案、办事质量与效率进行整改。继续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落实廉政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最高院提出的“五个严禁”的规定,认真做好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
六是要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法庭建设,发挥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做好法庭调整布局工作,充实法庭力量,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庭工作水平。积极帮助解决基层法官断层问题,通过法律人才的引进,缓解审判一线案多人少的压力。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抓好用好法院局域网和二、三级联网工作,进一步改善法院办公办案条件,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七是要坚持全面发展,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以及促使审判权正确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坚定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确保法院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向前进。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推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形势赋予了法院工作新使命、新目标,拓宽了法院工作新舞台,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不动摇,肩负使命,应对挑战,积极作为,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接受严峻的“世纪大考”,用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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