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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检查意见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更新时间:2009-6-29 16:40:00 点击人次:查看


宜常城发〔2009〕3号
 
 
市城管局,袁州区人大常委会:
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庆生带领2009年环保宜春行活动检查采访组,实地检查了宜春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采访组认为,经过几年的努力,宜春中心城区的饮用水源保护取得了可喜成果,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水直排口全面封堵,城区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保护区的水质常年稳定在二、三类水标准。
在实地检查中,检查采访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袁河水厂上游不到1000米的湖田河与袁河入口处,湖田乡樟树村瓦江组部分村民向保护区水体倾到了不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二是在清沥江西岸,凤凰街道林桥社区部分居民向保护区水体倾倒了不少生活垃圾,而且此处还存在两个污水直排口;三是在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冬泳基地和钓鱼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检查采访组提出了如下建议:
1、坚决制止和纠正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倾倒垃圾的行为。要结合创建宜居社区活动,督促凤凰街道林桥社区和湖田乡樟树村瓦江组大力搞好卫生环境整顿,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要组织人力,尽快清理倾倒在湖田河与袁河入口处和清沥江西岸的生活垃圾,防止污染保护区水源;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在保护区沿岸设立必要的警示牌,对向保护区水体倾倒垃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大力推进清沥江西岸截污工程。清沥江地处宜春中心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随着西岸住房开发面积扩大,生活污水排放必然增多。为了防止这一片区生活污水流入并污染宜春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有必要大力搞好清沥江西岸截污工程建设。在这一工程完工前,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堵住位于清沥江西岸现存的两个污水直排口。
3、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泳禁钓规定。检查发现,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冬泳基地和钓鱼现象。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冬泳基地和存在的钓鱼现象应该予以坚决制止。
以上意见,由市城管局负责落实,请袁州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属水政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搞好配合。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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