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2年半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市交通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以治理促规范,以治理强质量,以治理保廉洁。
结合我市交通工程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投资大、欠规范问题易发生等实际情况,成立了局长担任组长的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宜春市交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工作重点,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共分为6个方面29项,根据每1项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在宜春交通网站上开设了专项治理工作专栏,通报治理工作全过程,使治理工作公开透明。
为确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市交通局根据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特别是2002年1月1日以后,政府补助5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按照工程建设要求逐个环节进行彻底清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2002年1月1日以后,政府补助50万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共有482个,其中渡改桥民生工程81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01个。
为从源头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交通局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宜春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宜春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制定下发了《宜春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责任区分及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办法。根据我市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设计了《宜春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宜春市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登记表》、《宜春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汇总表》、《宜春市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承诺书》,要求2009年以后的每个项目必须填写以上表格和承诺书,随项目资料一并存档。
自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市交通局进行了10余次渡改桥民生工程督查行动,每次都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县(市、区)交通局及项目业主。对在督查中发现的5座桥梁存在施工材料存放、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对1座质量隐患严重的桥梁(万载县沙潭桥)实行了强制返工措施。专项治理有力地促进了交通民生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