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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信息来源:宜春日报 更新时间:2010-3-12 8:39:00 点击人次:查看

近日,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对2007—2009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宜春市人民政府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我省同时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遂川县人民政府。与此同时,我市还有3名同志获“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纪念奖章”。之前,省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先后授予我市2008—2009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第一名、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市等荣誉,授予奉新、高安等8个县(市、区)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全市平安县数量占全省平安县的25%。(陈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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