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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宜春日报 更新时间:2012-1-15 19:25:00 点击人次:查看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决定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14日在宜春召开
任桃英主持并讲话

简火根 宜春日报记者罗玉蓉报道 1月13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宜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桃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秋保、易鲁宜、谢国萍、蔡炳生、冷光辉、辛晓敏、邱玉,秘书长易咏春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江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2年2月14日在宜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并决定提请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决定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修订了《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制度。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宜春市三届人大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会议结束时,任桃英作了讲话。她指出,维护好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推进精神卫生机构硬件建设,改善医疗条件和住院环境。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全民的心里健康意识,推动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任桃英强调,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文明和谐小康幸福宜春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会前要深入开展调研,会议期间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代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建设幸福宜春作出积极贡献。大会秘书处要明确责任,精心部署,细心筹划,抓紧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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