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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伟民摄影报道 4月27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源林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赴上高、宜丰、铜鼓等县,对全市贯彻执行《江西省森林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先后视察了沪昆、武吉高速公路(宜春段)通道绿化情况;上高徐家渡东边村320国道两旁杨树栽植点、泗溪曾家村田网造杨工程;宜丰县工业园丰祥木业公司、天宝鸦溪村天然阔叶林保护、潭山洑溪村古树名木保护情况;铜鼓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奔步科技公司、山珠人造板公司、三都镇大槽村“三防”协会。视察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林业局、铜鼓县政府有关工作情况介绍和乡村干部、林农的意见建议。
视察组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林业部门为贯彻执行好《江西省森林条例》做了大量工作,在林权配套改革、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视察中,龚源林就贯彻执行《江西省森林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江西省森林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林业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掌握好《江西省森林条例》,努力提高依法治林水平;三是要牢牢抓住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森林宜春”的契机,努力转变林业产业发展方式,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促进我市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