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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
信息来源:宜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2-2-23 10:41:00 点击人次:查看

 
蔡 敏
 
“卫生已经打扫好了,准备在春节前搬家,到新房里过个年。感谢,感谢!”宜丰县的居民李春华2012年1月10日兴奋地告诉笔者,她感谢的是让低保户住进新房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和推动该项政策实施的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等。随着宜丰县城西廉租住房的交付,在宜丰县人大常委会的参与和推动下,所有符合条件的宜丰县低保户都可以受益保障性住房政策这样的民生工程。民生,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让低保户住得好、住得有尊严是宜丰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工作推进的重要内容。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多次采用视察调研、召开专题询问及座谈会等方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县政府和房管部门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部门协调运作,切实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建设选址、规划设计、工程进度以及质量安全等方面实际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在县人大常委会有力支持下,县政府和房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设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和班子机构,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在县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财政支付一点、企业垫付一点的办法解决,所有建设资金都由县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和监督使用,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三是严抓质量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原则,确保达到“造价不高水平高,面积不大功能全,配套完善环境美”的居住要求,在每个建设工地都派驻了认真负责的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蹲点督导,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县质监部门经常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公开透明操作。在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精神,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保障对象,严把调查审核关,按照“个人如实申请,三级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进行操作。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监督支持下,宜丰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呈现出了推进力度大、品位质量高、群众得益多、监督管理严的良好局面。近几年,宜丰县共建廉租房1384套,经适房300套,房屋选址合理,地理位置优越,全部进行了绿化、硬化、亮化,部分廉租房和经适房在县高档商住小区内,环境优美,错落有致,上千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同时,先后多次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作者单位:宜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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