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客商法人代表对县人民法院、县环保局等10个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评议。
整个评议工作历时三个月,分为征求意见、走访调研、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重点围绕评议对象贯彻安商“红黄榜”制度、执行政务公开、遵守行政职业道德等情况展开。评议采取座谈、走访、测评、发放问卷等方式进行,先后走访了12个乡镇和县工业园25个企业,发出征求意见表150份,征求意见建议206条。
本次评议工作充分体现出“四性”:即评议对象坚持法定性、评议程序讲究规范性、评议范围注重广泛性、评议结果体现客观性。评议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对评议结果处在最后三名的部门,将由县人大常委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被评的单位纷纷表示,经过这次评议,思想上受到触动,今后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客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善全县发展环境。(伍才华) 责编:简火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