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7日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冬华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晓政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付清波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黄军毅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彭前进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易吉萍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鲍 滨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潘冬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晓政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付清波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