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2日决定如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陈兴亚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启模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 勇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 晖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宁生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 晖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启模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叶家溢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