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
2、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财经委有关的议案。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草案和相关的调整方案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4、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在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承担执法检查、视察或者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配合做好上级人大有关财经方面的执法检查、调查工作。
6、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经济工作进行监督。
7、负责草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
8、负责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9、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财经委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特别重大事项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10、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员会领导
主任委员:王宁生
委 员:陈兴亚 张育平 高 建 傅 安
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795—3236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