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实践与探索
王宁生 周凌云 魏晓文
搞好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2000年撤地设市以来,宜春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深化预算审查内容,完善预算审查程序,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自2006年起,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展了市级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其中,每年选择1-2个市级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2008年,市级已有215个部门和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市人民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市级部门预算达20个,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深入调研,拓宽思路,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为了搞好预算审查监督,财经委员会注重提前介入,加强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市级预决算草案编制阶段,主动深入到财政部门调查了解预算编制情况,了解当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定额标准、财政保障重点以及上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内容等情况,同时,有针对性地深入到一些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座谈调研,了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财政部门修改和完善市级预决算和部门预算草案。
2000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成立后,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审查和批准市级预决算草案。财经委员会积极为人大及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级预决算做好服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近几年先后赴福建泉州、海南三亚和南昌市等地学习考察部门预算审查的做法。为加快宜春中心城的发展,去年,市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在中心城实施工业强攻战、城市扩张战、旅游升温战“三大战役”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宜春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 “三区”财政分设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如何开展?针对这一新情况,去年7月初,财经委员会专程赴南昌市人大财经委学习取经,并了解我省其他设区市的做法。根据市本级“三区”财政体制实际,借鉴外地的做法,财经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有关情况和关于“三区”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建议,被常委会采纳,有力地支持了“三区”的经济发展。
按现行预算法律法规,政府编制的预算弹性比较大,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草案比较粗,以致于“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另一方面,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对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又比较原则,不够具体,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难于操作。针对这种现状,去年11月份,召开了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围绕当前预算审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交流探讨,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探讨对策。会后,财经委员会及时将有关建议以书面材料反馈给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今年3月份,财经委员会与市财政局、审计局召开专题协调会,就2009年市人民政府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确定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的原则、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改进和完善预算报告内容、完善部门预算专题审查的内容、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形成了共识,使市级预算和审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扎实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既要实体合法,又要程序合法。在具体工作中,该市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认真做好预算审查工作,不断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在预算草案审查方面。对市人民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市级预算草案,财经委员会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突出对预算收支平衡、三项法定支出、重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和完成预算的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及时将初步审查意见,转交给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办理。根据财经委员会会议的建议,从2007年起,市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市级预算草案,增加了代编的汇总县市预算,使预算草案和报告的内容更趋完整。并从2008年起,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了市级预算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人代会期间,财经委员会还及时收集代表们审议预算的意见,吸纳代表们的合理化建议,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在决算草案审查方面。财经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开展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对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和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去年8月份,根据财经委员会初审意见,市政府财政部门修改完善了决算草案和报告的内容,增加了2006年市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和贯彻执行市一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06年末市级各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并就当年前一阶段市级预算执行中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必要的说明。
——在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方面。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选准重点审查部门。重点审查部门按照以下三条原则,与政府财政部门共同协商提出,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即法律法规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原则;围绕全市的重大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原则;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的原则。三年来,市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对市农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司法局等4个部门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明确重点审查内容。在重点审查过程中,坚持把对法定支出、重点资金、专项支出的安排使用情况的审查摆在突出位置。去年,在对市科技局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时,针对科技三项经费的安排重点不够突出、资金使用比较分散、项目安排不够具体的问题,市财政、科技部门根据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及时对原预算草案进行了必要调整和完善,科技三项经费安排的项目由原来的25个缩减到15个,并从当年起启动科技项目库建设,增强科技项目安排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性,提高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三是规范重点审查程序。第一,切实搞好基础性审核。在重点审查前,财经委员会委托审计部门对重点审查部门上年度和当年前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向财经委员会提交专项审计报告。财经委员会还会同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到重点审查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收集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工作小组专题会议,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全面地基础性审核。第二,认真开好代表专题审查组会议。会上,财经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分别向代表详细报告关于对重点审查部门预算草案基础性审核情况以及政府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依据、资金安排意见等,充分听取代表的审查意见,认真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将政府采纳专题审查组会议建议的情况向与会人大代表反馈。
三、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为严格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
一是及时了解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日常工作中,通过对财政收支月报,国税、地税收入快报,及时了解掌握收支动态和预算执行情况。平时还经常深入到财政等有关部门,调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研究规范预算执行的措施,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年前一阶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第一手资料,当好参谋。
二是加强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去年,针对宜春中心城区“三区”财政体制调整和市级预算个别收入项目的重大变化,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据此,财经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详细地审查,向常委会会议提交了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切实用好、管好民生工程各项配套资金,去年11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三是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在预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十分注重发挥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市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尤其是对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预算执行的审计,均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为改进和完善市级部门预算提供参考依据。加大了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情况的跟踪问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去年,常委会还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市审计工作,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结果的运用,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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