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
去年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监所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对近几年以来监所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提出了三条审议意见:1、进一步加大监所检察工作的力度;2、进一步改善监所条件;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非常重视,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查找监所检察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狠抓整改,推动监所检察和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大监所检察工作的力度
(一)加大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和留所审批监督。注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适时介入刑罚变更执行办理的前置程序。二是由原来单一层次监督转变为多层次监督,将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引入减刑、假释监督的全过程。三是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分析查找留所服刑罪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留所条件和审批程序。四是由定期监督转变为随时监督,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留所审批监督工作打好基础,有效防止了监管人员失职、渎职案件的发生。今年9月,我们对全市监狱、看守所提请的减刑罪犯345人,假释罪犯15人进行了审查,按照减刑10%、假释100%的比例进行了开庭听证,并对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书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好事后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加强监所安全防范检察监督。一是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工作的指导。8月4日,市检察院熊少健检察长亲自到袁州区看守所视察安全保卫工作。市院监所处多次深入基层督促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二是落实主、协管制度,实行层级管理。要求看守所主管民警对监室做到“六包”。即:包规范养成,包直接管理,包内务卫生,包教育转化,包问题查处。管区长对责任区内的在押人员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区内重点对象情况,掌握问题较多的监室情况,掌握情绪波动对象情况,掌握区内的监情动态。三是对生产活动实行抽查制度。驻所检察人员不定期对监管场所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四是驻所检察人员每月与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及时掌握监管动态,确保了全市监管场所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二、进一步改善监所条件
(一)着力改善监管场所基础建设。
据市公安局反映: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市基础设施差、地理位置不当的看守所已列入整体搬迁计划。其中袁州区看守所于7月2日搬迁新所;万载县看守所4月18日破土动工;樟树市看守所已完成土地划拨,预计2009年底搬迁;高安市看守所已由发改委填报立项计划并逐级呈报,整体搬迁计划已列入市政府工作议程。
(二)设法增加监管经费投入。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过程中,全市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增加了经费投入,逐步改善了看守所的基础设施。针对袁州区看守所长期以来设施简陋陈旧,无电网,无监控等现象,争取到国家计委投资500万元用于监所建设,市政府又拨出专项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各县市区看守所从2008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了在押人员给养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60元/人提高到220元/人(其中伙食费170元,医疗费20元,衣被费10元,公杂费20元)。
(三)逐步解决看守所留所人员充当炊事员问题。全市公安机关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已有樟树、铜鼓、万载、靖安、奉新等地看守所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财政拨出专款解决了聘请炊事员的经费。其他看守所也正在积极与政府沟通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不断加强对监所干警的思想教育。全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监所队伍建设。一是狠抓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分管领导带领监所干警一起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文件,并组织讨论交流,确保监所检察人员知识不断充实更新,切实提高了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每月业务研究会议制度。三是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九条禁令”、“检察人员十不准”内容制作上墙,用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监所检察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全市有2名监所检察干警被评为首届“全省优秀派驻检察官”。全市两级公安机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监管民警队伍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及“两整顿、两规范”活动,使监所民警做到为警清廉,拒腐不沾,注重全体监管民警驾驭复杂监管局面能力的整体提高。二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求各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切实加强全体监管民警的思想道德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赢得人民群众对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组织12名看守所长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班,提高监所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科学判断监所管理形势的能力,使其真正胜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准确把握监所安全大局,善于做出科学决策。
(二)适时调整和充实监所检察力量。袁州、高安、万载、樟树、丰城等基层检察院把年富力强、素质高的干警充实到监所工作岗位,特别是袁州和丰城两院监所科均有4名检察人员,且都有2名以上年轻的法律专业大学生。今年年初,市院监所处人员也进行了调整,引入新生力量,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监所检察干警共有53人,其中:本科以上40人,占总人数的75%;45岁以下37人,占总人数的70%;具备法律专业知识50人,占总人数的94%,初步改变了监所检察部门存在的人员偏少、文化偏低、年龄偏大的状况。
(三)少数看守所干警人数难达标准要求。据市公安局反映: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单独设立的看守所干警人数需达到18名以上,与拘留所合设的看守所人数需达20人以上。目前我市的袁州区、丰城、樟树、上高、万载五个看守所已达到要求警力,但是看守、拘留合设的靖安、铜鼓、奉新三县的实际警力配置要达到20人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市公安局将全力督促三县公安机关对监所警力进行逐步充实,并切实加强监所的管理,确保监所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监所的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