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龚源林、梁歌共、毛庆生、陈秋保、王光前、易鲁宜,秘书长谢祁萍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温建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文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少健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会议在听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相关工作机构的初审意见基础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整改成效:一是立足赶超发展要求,以创造性工作奋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2009年确定的全市主要经济增长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主动应对国家扩大内需举措,将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重中之重,加大向上争资和招商引资力度,一批重大项目落户宜春。三是突出做大做强中心城,着力推进钽铌、医药、服务业、建材、机电、油茶“六大产业”和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四是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深化民生工程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统计法及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整改认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批违法行为得到查处。三是统计、行政许可、残疾人保障、义务教育、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工作得到加强,相关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针对中心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盘活相关闲置资产,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通过对照整改,一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有高规格机构主管,有考评机制,有部署安排。二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进一步得到控制,严把了建设项目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门槛,坚决削减在存量,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焦化、小造纸、小酒厂30多家。三是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推进,对20多家高耗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进行了改造,9家企业新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5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村村通”水泥路建设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整改成效:一是农村公路管养问题得到重视,从理顺养护体制入手,起草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二是路旁植树步伐加快,农村公路两旁绿化率达60%。三是争资争项成效显著,今年争取“村村通”公路计划1673公里,补助资金2.5亿元。
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措施积极,整改认真。一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协调清理了一批执行积案。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了执行救助基金,减少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积极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率在全省排名第三,全市法院未发生一起因执行不当引发的上访或群访事件。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通过了接受龚细水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城市建设资金贷款申报额度的议案,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前,杨晓宁作了讲话。他强调,我们要强化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重点在领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上下功夫,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依法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要联系实际,努力在服务全市大局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重点在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创建宜居城市等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全力助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求真务实,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重点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使学习实践活动与人大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着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