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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书面)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6-23 11:01:00 点击人次:查看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后,提出了要立足全局,全面科学地分析和认识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变挑战为机遇;紧紧围绕建设江南最佳宜居城市,加快发展;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审议意见。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第36号)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赶超式发展要求,自我加压进一步加快发展
从“十一五”中期评估来看,我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执行良好,均超过规划目标进度要求,但总体上发展水平依然较低。为缩小与先进设市区的差距,加快宜春赶超式发展步伐,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坚持自我加压,以创造性工作奋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在市二届人大四次会上确定了我市2009年主要经济增长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2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从与国家和省2009年发展指标衔接情况来看,均达到或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动应对国家扩大内需举措,努力变挑战为机遇
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机遇,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按照“加快推进一批项目、积极跟进一批项目,精心策划一批项目”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政策,及时掌握信息,密切跟踪联系,全力以赴做好向中央和省申报项目工作,力争我市项目资金占全省的份额不少于8%。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扩大内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跑项争资情况进行调度,并准备出台考核奖励办法,以进一步浓厚跑项争资氛围。对重大项目实行市领导挂点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对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档案,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及时掌握建设动态。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解决,争取早日发挥效益。同时,要求市发改委抓好项目库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并适时启动“十二五”重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宜春明月山机场、洪屏电站、“杭南长”高速铁路、奉新(靖安)至南昌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确定年内开工建设,九江—长沙铁路、武汉—吉安铁路、丰城铁路专用线、上高电厂等一批重大项目正在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三、突出做大做强中心城,着力推进“六大产业”和宜居城市创建工作
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经济实力,打造江南最佳宜居城市,在深入实施中心城“三大战役”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开展宜春中心城区推进“六大产业”暨创建宜居城市活动,全力加快钽铌、医药、服务业、建材、机电、油茶 “六大产业”建设和发展,同时按照提升经济富裕度、社会文明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和公共安全度的标准,全面、扎实推进国家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宜春中心城区重大产业推进机制的意见》和《宜春中心城区创建宜居城市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为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大投入、建设大项目、形成大产业的首要举措,深入开展“重大产业招商推进年”活动,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六大产业,安排专门经费,组织精干团队,开展产业招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各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抓好项目管理。同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严格督促项目落实“工程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大项目稽查力度,强化效能监察。按照“举债有度、用债有方、还债有源”的原则,严格控制和防范融资风险。工业园区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园区投资强度。比如,市经济开发区在原建设规划基础上对拟建设的道路规划进行调整,将道路间距由500米调整到1000米,并将部分规划道路进行合并,减少道路建设3800多米。同时加大了园区土地清理力度,建立了工业用地台帐,对工业用地各项指标实行动态管理,2008年收回闲置土地9宗,共1838亩;“腾笼换鸟”置换闲置土地1宗,44.81亩;限期整改土地2宗,共50亩。
四、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继续坚持以工业为主导,坚持把工业园区作为扩大开放、做强工业的主战场,把产业基地作为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的主平台,注重引进相关联的大型优质项目,促进产业集群和集聚效应的形成。抓住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时机,积极对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重点围绕“十大产业基地”,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和产业配套,搞好产业链设计和项目策划,瞄准国内外优强企业和科研院校,实行针对性产业招商,促成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创税能力强的项目落户,着力打造宜春特色经济板块。大力扶持高成长型和高附加值企业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大的优势企业
   
把握中央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的支持,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重点推进粮食、竹木、家禽、中药材、油茶、生猪、肉牛、苎麻、果业、有机及富硒农业等十个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进程;认真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大中型沼气建设、国家现代林业示范、高产油茶基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十大农业工程项目,不断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努力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县(市、区)新上1个以上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项目;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一村一品”专业村100个,新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抓好1000个左右新农村点的基础上,突出抓好100个示范点建设
   
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多元投入,大力发展旅游、物流、金融、房地产、商贸流通、中介咨询、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的水平和比重。围绕创建宜居城市目标,积极引进五星级酒店、高档娱乐场所、老年公寓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继续加强旅游设施和要素建设,系统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加大旅游整体营销宣传和策划力度,不断提高宜春旅游知名度。
五、加强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准入管理,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项目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同时逐步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二是将节能减排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2009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1%,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4%。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将作为对县市区政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污染减排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节能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网建设,建立和完善减排项目和数据库档案。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快实施一批污染治理项目,重点推进县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并专门成立宜春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协调项目审批、融资、招标、设计、设备监造等各环节工作,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确保2010年各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能投入运营。积极扶持丰城电厂1#、2#机组脱硫工程,确保“十一五”期间建成投入使用。继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开展保护饮用水源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活动,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力度。
六、不断深化民生工程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把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为重要职责,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可持续实施”的要求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大力促进大学生就业,认真抓好失业人员、就业弱势群体、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士兵和高考落榜生培训和就业;尤其要迅速开展返乡务工人员与本地企业的对接工作,有效化解就业难与招工难的矛盾,促进返乡就业与创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适时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和管理服务水平,确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和支付率均达到100%。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大力加强医疗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医患处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拓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思路,加大城市危旧房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推进县市各乡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整村推进、移民搬迁、农村饮水、户用沼气建设、农村公路、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维修改造等工程。
   
七、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我们将继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跟踪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情况的监督,注意听取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的反应和意见。对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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