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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6-23 10:50:00 点击人次:查看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1、进一步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
一是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步伐。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启动新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同时,结合宜阳新区、袁州新城建设需要,计划新建8所学校和一所幼儿园:市行政中心、张家山、袁山东大道与芦洲大道交汇处、铁路以南(经济适用房)附近、铁路以南(长青厂校址)、袁州新城范围内新建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级中学;袁州新城范围内新建一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目前,按照中心城区以袁州区、宜阳新区等为主体,分区负责的原则,正在积极实施近期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已启动2所小学(二小、六小)和2所初中(四中、七中)的扩建工程。
二是加快县(市、区)学校建设步伐。各县(市、区)政府因地制宜,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调整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建设新的学校,中小学的学生班额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在人口较少的县已基本解决班额过大的问题。如铜鼓县2008年投入180万元新建二中综合教学楼,筹资300万元新建职业高中实训大楼,投入330万元新建一小综合教学楼,投入504.8万元异地重建县幼儿园。奉新县征地120亩投入近7000万元在城南新区新建了一所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可容纳3600名学生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计划在今年秋季招生。樟树市投资1800万元在新城区兴建一所占地面积为36亩的第八小学,目前已招生1000多人;投资1600万元在工业园区兴建一所占地108亩的职业技术学校。丰城市制定了《丰城市农村中小学“三集中”布局调整三年规划》,已投入“三集中”建设资金2.96亿元(其中丰城市本级财政1.25亿元),新建、改建校舍49.6万平方米,其中,新城区的孺子学校投入4500万元,目前学校已经竣工,2008年招生2000多人。上高县敖阳小学扩征土地11亩新建教学楼,已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上高四中扩征土地21亩改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已到位建设资金143万元,计划2009年秋季建成并投入使用;上高三中投入520万元,新建了学生公寓、食堂等,挪出占用的教室9个,大班额得到有效缓解;上高县特殊教育学校争取到项目经费380万元,已基本竣工。高安市高安中学异地新建后,老高安中学校区改办成初中;2008年完成了第二小学的异地新建,第五小学的征地扩建工程正在进行;2009年划拨第三小学10亩土地,新建一栋20个教室的教学大楼,划拨四中15亩土地,新建一栋综合大楼,将特教学校搬入第六小学,市六小学搬至老二小的校园,并新建第七小学。宜丰县职业中学异地新建后,老校址被房地产开发商竞买用于商品房建设,县文教局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在将老校区改建成第六小学,县委、县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目前完成了县六小的建设,并为六小今后的发展预留了近30亩土地;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新建了新昌民办学校,2008年秋季已开始招收初中和小学生,目前城区小学的班额已降至50人以下。万载县2008年安排校建资金1100万元,为农村学校新建或改建校舍。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市新校建设投入资金25796万元,开工建设新校舍56.91万平方米,竣工48.26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投入资金1726.4万元,开工13.66万平方米,竣工13.66万平方米。全市共增加农村初中1所,减少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农村完小16所、教学点19个。截止目前,全市小学由2001年的2245所减少到1556所,初中由234所减少到177所。
2、进一步保障和规范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读
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从今年春季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了免借读费、住宿费政策。在办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转学、入学手续时做到“两个优先”:优先办理学籍审批,优先安排入学就读。同时各地还通过设立助学金、补助家庭困难学生等方式,帮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
3、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近两年来,各地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工程,逐步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2008年改造农村中小学210所,完成投资9161.11万元,完成面积20.09万平方米;二是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已完成6所农村初中的改造任务,完成投资1091万元,新建校舍面积2.4万平方米;三是实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已完成34所农村学校建设,完成投资316.8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208平方米;四是实施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共计投入5587万元;五是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铜鼓县近三年来已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8所,完成投资426万元,建设新校舍面积7591平方米;其他县(市、区)也根据各地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在学校新建学生宿舍、食堂,建成了一批寄宿制学校。
二、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市直学校(含大中专学校)、医院进人管理办法》(宜府发[2005]1号),对硕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实行免考的优惠政策。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在招考教师工作中,对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一本师范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均免予笔试直接进人面试程序。2008年全市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64名,其中宜春三中引进了两名全日制硕士生从事英语和政治学科的教学工作。二是走出去引进人才。为充实教师队伍,广纳高素质人才。一些县(市、区)及早谋划、提前行动,由政府牵头,教育、人事部门联合到一本师范院校直接签约应届毕业生。万载、高安、上高等县(市)到华东师大、华中师大、江西师大等院校招聘2009届毕业生。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学校也到华东师大、华中师大等一本师范院校招聘毕业生。三是立足本地培养人才。从2005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毕业后按一定比例择优定向分配的“三定向”方式培养农村教师,由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中考、高考录取初高中毕业生,仅2008年就录取了308名“三定向”新生。我们还组织教育、人事部门做好“三支一扶”支教工作,2008年有156名高校毕业生录用为支教人员。
2、进一步加大对教师的激励力度
一是做好表彰先进工作。由市教育局联合市妇联经过层层推荐、考核,评选了8个省级巾帼文明岗和22个省级巾帼建功标兵;评选了200名全市优秀教师、48名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市直学校优秀教师、10名市直学校优秀班主任;做好了江西省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百千万工程人选和首届十佳宜春人候选人、江西省首届十大满意学校、校长的推荐工作。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教师节为平台,在《宜春新闻》栏目开设了教师风采专栏,连续宣传了7位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召开教师节座谈会,市委书记亲自到会与教师、校长代表座谈。三是将宣传表彰重心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在评优评先工作中确保基层教师占有较大比例。全市涌现出一批像樟树市陈云根老师那样长期扎根基层、扎根农村的先进典型。四是落实好农村教师待遇。我市各地普遍建立了边远地区从教人员补助金制度。丰城市设立了扎根边远村小任教奖;奉新县实行农村教师优惠政策,对农村教师发放补助津贴每月80至120元;不少县市对到农村任教支教的教师都出台了优惠政策。
3、进一步推进城乡教师互动交流
一是创新形式。将对农村的支教扩大到城乡教师互动交流,组织10个县(市、区)的120名教师、42名校长后备人才参与城乡学校之间的互动交流。二是尝试公办学校支援民办学校。在全市公办职业学校选派了13名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优秀教师到中心城区民办职业学校支教,实现了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良性互动。三是不断丰富支教形式和内容。在开展传统的校内教师之间传帮带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还积极组织特级教师、优秀教师送教下乡,给农村学校带去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深受农村学校广大师生的欢迎。
4、进一步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
十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有4万多人次,参加基础教育课改继续培训的有5万多人次、参加信息技术培训的有4万多人次。组织了2000多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有2000多人次参加了县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有5000多名教师参加了学历提高培训。组织了3157名中小学校长参加省、市、县三级的任职培训或提高培训。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从2008年起,教师培训费按照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各级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教育经费逐年增加,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投入与需求矛盾仍然很大。为解决教育投入总体依然不足的矛盾,各地从经费筹措渠道入手,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筹措力度。一是加强县级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对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编制中小学预算,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对义务教育预算设立专户,实行单列。对所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协商,报政府审定后,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二是完善教育税费征管办法,加大教育税费征收力度,加强教育税费的使用管理,确保教育税费专项用于教育事业。2007年,全市共征收城乡教育三税附加8097万元,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2687万元(主要是基建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10—15%划拨近2000万元,已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2、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的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7年2月12日,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转发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07]7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对学校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账程序做出规定。万载县、靖安县、铜鼓县在县教委成立了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取消全县中小学银行账户,学校各种资金全部纳入教育财务核算中心管理,各中小学设报账员向核算中心报账。袁州区、上高县、丰城市实行将本级学校的会计核算纳入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
3、积极化解“普九”债务
全市已通过省交叉审计,最终锁定“普九”债务余额67214.1万元。其中:袁州区8039.4万元,樟树市8349.12万元,丰城市14809万元,靖安县3027.25万元,奉新县4689万元,高安市9893万元,上高县6930.33万元,宜丰县3820万元,铜鼓县1969万元,万载县5688万元。这些债务将通过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一是统筹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二是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省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奖励资金);三是从地方征收留成的城市教育税附加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四是进一步整合地方现有教育专项资金;五是通过盘活闲置校产筹集偿债资金;六是通过有关非税收入筹集偿债资金;七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助。
四、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
1、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
2008年以来,我市在教育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管理年”活动,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管理和办学分别提出了严格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严禁在职在岗教师有偿家教。通过“规范管理年”活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义务教育学校乱办班、违规补课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城乡规划建设、安监、卫生、公安、文化、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各地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把它作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规定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管理,人人抓落实,并对安全稳定工作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都把宣传教育作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学校的安全教育成为每个师生的必修课,学校通过国旗下的校长讲话、广播、校园电视站、板报、宣传栏、安全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每一季度对区域内学校开展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市教育局在每年春秋两季的开学工作检查中,都把安全工作列为必检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已大为减少,全市中小学校保持了安全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推进义务教育更好更快发展,为实现宜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专此报告,请审示。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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