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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 更新时间:2009-6-23 10:45:00 点击人次:查看


——2009年3月24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主任 张育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会后,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书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印发给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为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我们多次与市台办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今年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综合整理后送我委征求意见。我们结合跟踪督办了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分管领导作出批示,责成市台办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对照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认真整改,市政府办还专门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办。由于认识到位,整改措施有力,效果较为明显,执法检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基本得到落实。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涉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结合“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等重大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联合举办“台资企业巡礼”等进行宣传,初步在全市上下营造出一种关爱台商、帮助台资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台资企业质量。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制定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一系列措施,如:市司法局专门组建台资企业法律服务人才库,为台资企业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市国土资源局要求一个星期办结台资等企业建设用地手续,两个星期办结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工商局减少台资企业办照审批环节,提供“一门进、一口清、一站式”服务;市公安局对台商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全部按急件办理,随到随办。
三是加大了对台招商引资力度。去年9月份,借成立市台协会之机,邀请了10多位台协会长和60多位台商参会。9-12月,多位市领导相继组团赴台考察,各县市区也精心包装对台招商引资项目,赴台宣传推介,仅高安市就筛选包装了8大类20个对台招商重点项目。11-12月,又先后邀请台湾健康协会和高雄记者公会采风团来我市考察。目前宜春与台湾新竹市和宜兰县初步建立了友好互助合作框架,上高打造 “江西昆山”升温战开展得有声有色。
四是搭建了台商投诉协调处理平台。成立了市台协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加强与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对协会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市利用台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介入。此外,市直有关部门还成立了涉台法律咨询服务室和台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专门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鉴于上述情况,在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同意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关于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情况(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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