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4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8月6-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四条审议意见。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院高度重视,院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法院工作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破解“执行难”问题,必须从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工作的认识,提高法院执行队伍和人员的素质,增强执行综合能力,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等方面入手。6个月来,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院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
2008年12月9日,结合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院提请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一次由38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一些执行积案的处理进行了讨论,协调解决了万振华等10户购房户与宜春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该10户购房户因开发商用地手续欠缺,无法办理房产证,最终通过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由市政府办抄告市房管局协调处理。另外,我们还将政府机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作为扣分项目列入了2009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二、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落实了执行救助基金。
2008年12月2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市政府已经同意每年从财政预算的综合费用中列出50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12月23日市财政已先期拨付给我院5万元。全市两级法院自2004年以来,开展执行救助案件30余件,对特困群体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0万元,有效减少了越级访、群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各基层法院目前除樟树、高安、袁州、铜鼓、宜丰5个县市区外,其他县市均已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对2008年未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的5个县市区,我们将与基层法院一起,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争取在2009年全部设立。为此,我院已将执行救助基金的设立列入全市法院2009年的目标管理考评范围。
三、积极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活动。
从2008年11月下旬以来,中央政法委组织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制定了专门措施和方案,成立了以蔡文龙院长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执行积案实行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据统计,全市法院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有财产执行积案共有549件,截止2009年2月28日,我市两级法院已执结468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总数的85.25%,执结标的金额4799.3万元,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第二阶段执结案件的目标要求,执结率在全省排名第三。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中,我们创新了执行方式方法,各县市区在乡镇设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采取了媒体曝光、悬赏举报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始终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三个确保”要求,坚持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如我院执行的江西赣耀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西第三机床厂一案,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拍卖被执行人土地、厂房及其设备。被执行人涉及到职工安置、企业改制,企业暂时困难,因此反映很强烈。我院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环境,按照“三个确保”的政治要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协商,通过近20次地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顺利结案。集中清理积案以来,全市法院没有发生一起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的上访或群体事件。
四、进一步抓好了执行队伍建设。
几年来,我院始终将执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去年底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评检查情况看,全市法院都将执行工作放在比较突出的位置,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倾斜,执行队伍建设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中院和10个县市区法院执行干警(含负责执行的法警)均达到省法院的要求,占到了法院干警总数15%,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已为执行干警设立了人身保险。同时我院加强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了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和勤政、廉政教育。2008年10月25日,我院举办了一期执行人员的培训,听取了最高法院、省高院有关人员的视频授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每年进行培训也已经列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年终考评项目。2008年,我院还制定了《司法警察参与协助强制执行工作制度》、《执行工作信息及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执行救助基金制度》、《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责任制度》等制度,全市形成了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较好地防止了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案件的影响和干扰,形成了上下、左右联动的良好执行态势。
2008年,我院执行局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唯一),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全省综合治理考评中名列第一。我们将以落实审议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提高执行工作的水平,扎实做好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工作,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至上”司法理念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全力攻坚,努力开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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