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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6-22 17:30:00 点击人次:查看


——2009年3月24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蓝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8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我委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形成了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作用;尽快全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进一步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四条审议意见,于8月18日交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期间,我们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
今年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送我委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院党组专门进行了研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关于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作用问题。去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提请市政法委牵头,组织联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了一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执行积案清理问题,重点协调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执行案件,对推动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关于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问题。市政府决定每市从年财政预算的综合费用中,安排50万资金,建立市本级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去年底已先期拨付5万元。丰城、靖安、奉新、上高、万载5个县、市已建立该项基金,其它尚未建立该项基金的县(市、区),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要求今年年内都要建立,并列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考核县(市、区)法院2009年目标管理的内容。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的建立运行,对救助特困群体解决暂时困难,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清理执行积案问题。据统计,现共有执行积案1971件,执行标的金额36169.4万元。其中有财产可执行的549件,占执行积案的27.8%。标的金额11028.6万元,占执行标的总金额的30.4%。549件有财产可执行的积案已执行468件,占可执行案件的85.25%。执结标的金额4799.3万元,占可执行标的金额的43.5%,占执行标的总金额的13.2%。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坚持做到强制执行和调解执行相结合,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案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关于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问题。去年市中院组织了一次全市法院执行人员的集中培训,专门请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授课,以促进执行人员的素质提高。少数执行干警人数不达标问题,经整改,现市、县两级法院对执行人员已进行调整,基本达到占法院干警总数15%的要求(含执行法警)。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完善了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执行工作信息及典型案件通报、民事案件执行司法救助、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责任等制度。目前,法院执行工作在市委的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一些长期困绕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有的已经得到缓解或较好解决。去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省综合治理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一,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我委建议,执行工作中联动协调机制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法院应更加积极主动争取有关方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支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执行工作的更好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现已清理执行的积案只占历年积案总数的23%,执结标的金额只占标的总金额的13.2%。市、县两级法院要尽最大可能,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使我市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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